一、存款: 1、拟组建的公司办理入资资金时,须持有工商局填发的入资通知书,以现金或支票到建设银行哈市支行办理入资存款。 2、银行收妥款后,签开入资报告单及股东明细表,连同存款回单一同交由申请人,去指定会计事务所,办理验资。
二、取款: 1、公司经批准后凭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、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(正本)、公章、财务章、名章到银行办理转款。 2、银行受理转款时,须向批准成立的公司索取原收账通知、营业执照(正本)、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,同时收取公章、财务章、名章的印模,填进账单之后办理转款手续。 3、被驳回的申请人持工商局签开划款通知书办理退款。银行依据划款通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(留复印件)将款直接划入原出资人帐户。